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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江西广电幼儿园火灾事故又一责任人被批捕 |
| 《新华网》2001年08月09日 - 17:4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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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网南昌8月9日电(记者沈虹冰 张敏)因在“ 六·五”特大火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,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对江西省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艺术幼儿园院长、法人代表刘越南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。 经初步审查,犯罪嫌疑人刘越南在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发展中心主任,同时兼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艺术幼儿园院长期间,未能认真履行领导工作职责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、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未能制订消防安全等制度,没有确定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、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,没有针对本单位特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,并同意未经培训的吴枝英等人上岗担任保育员,致使幼儿园于二00一年六月五日凌晨发生震惊全国的特大火灾事故,造成十三名幼儿死亡、一名幼儿受伤的严重后果。 另据了解,在这一备受社会关注的特大火灾事故处理过程中,刘越南是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第四名责任人员。(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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