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[关闭窗口] |
| 上海“大韩航空”坠机赔偿案终审 金额创国内纪录 |
| 《新华社》2001年10月06日 - 08:57 |
|
|
|
上海莘庄坠机事件4位死者的家属与大韩航空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日前终审判决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:驳回大韩航空有限公司的上诉,维持原判,决定由大韩航空公司承担总额11万余元的案件受理费用。 莘庄坠机事故发生于1998年4月15日下午,大韩航空公司的一架货运飞机突然坠落在上海市莘庄地区,造成5名无辜路人死亡。经过交涉谈判,除1名死者家属接受对方52.5万元的 赔偿外,双方未达成一致,并最终对簿公堂。 今年3月份,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,判决大韩航空公司分别赔偿4位死者家属88万元、88万元、108万元和111万元人民币,创下了国内有关赔偿的纪录。据悉,大韩航空公司曾加入地方航空公司解决一般航空客运空难事故的《吉隆坡协议》,该协议规定,航空公司对旅客在空难中死亡的赔偿为13.6万美元。(来源:《北京晨报》 10月6日) |
|
※相关新闻※ 1上海推行“住院费用一日清” 1上海保险市场服务竞争成主流 1上海今后二十年内用水量将有所增长 |
|
| |
|
| [关闭窗口] |
Powered By 碧海银沙站